2017-07-25 10:27:39责任编辑: 来源:中国网
6月14日美国移民局更新了关于EB-5投资移民的政策备忘录,正式澄清了关于条件绿卡获得批准后,继续维持EB-5投资的期限问题。在更新提示中,移民局明确表示,当投资人拿到条件绿卡后,继续维持EB-5投资的必要期限是自投资人拿到条件绿卡之日后算起的两年时间。并且新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移民局在更新提示中明确指出:维持投资期限是投资人拿到条件绿卡后的两年时间,移民局会查看投资人在第一次拿到条件绿卡日期之后的两年是否维持了EB-5投资。投资人不需要在超过维持投资期限(即从拿到条件绿卡第一天开始计算的两年时间)之后依然保持投资!
也就是说,只要你拿满条件绿卡两年,达到了维持投资的时间要求,之后,哪怕在I-829解除阶段,投资人也是可以要求项目方返还投资款了。这无疑是巨大的好消息,之前市场上所流传的需要等I-829获批后再还款,已经不再适用也不存在政策基础了。虽然许多投资人依然需要等待排期,但是从I-829条件解除阶段开始,钱可以先还,也算是缩短了还款周期。
新政策对于令很多投资者困惑的“I-829申请没有被批准之前是否必须维持投资”的问题给出了正面回答。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的更新是基于2015年8月移民局发布的草稿,然而数年来移民局一直没有正式宣布生效。而此次移民局突然发布EB-5投资移民政策更新,不但显示了移民局推进EB-5法案改革的决心,从一个侧面说明特朗普政府的执行力是不可低估的。特朗普提名的移民局长候选人Lee Francis Cissna在国会听证会上承诺将实现EB-5改革方案的最终落地。本次移民局的快速动作再次证明了移民局推动EB-5改革的决心。
关于本次移民局新政策对于投资者可能的影响,朗政投资将持续关注,并为大家带来后续相关解读!